二、“十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条例》、
《决定》和《实施意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六个老有”,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稳定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努力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六个老有”在农村有较大的改善,在城镇有较大的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把解决现实老龄问题和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以及老年人口日益高龄化趋势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2.坚持老龄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发展老龄事业要着眼于体制创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
3.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倡导个人的自我养老准备。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走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4.坚持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用法制和道德的力量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约束机制,完善道德规范,重视舆论引导,增进代际和谐。
5.坚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保障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引导老年人自立自强,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我省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对策。重视农村老龄问题和农民的养老问题,积极探索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养老的新模式;解决好老少边穷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加强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老年妇女、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区、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