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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监察、审计部门要协调配合,制定专门的制度、办法,加大对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定行为的监督、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人民银行要加强金融政策指导,协调好各商业银行的工作,督促各代收银行认真做好代收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隐瞒账户不报,以及商业银行擅自对其办理开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的,一经查出,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法规严肃查处。
  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后,部门(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所有非税收入都要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要充分考虑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合理核定收支规模与支出标准;要使改革有利于促进提高单位的经费保障程度,确保预算单位行使职能不受影响。
  各地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并报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       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办公室负责人:
  主 任:李学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副主任:沈元秋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胡志江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级调研员
      薛 江 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魏 瑾 自治区监察厅综合室副主任
  二、办公室其他组成人员:
  单笑寒 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若平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收费处处长
  葛恩让 自治区审计厅金融处副处长
  苏长雄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会计处处长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谢 蓉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杜曙光 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副处长
  成宽忍 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室主任
  马建国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唐 疆 自治区财政厅计算中心主任
  傅祖城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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