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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广州市区、
 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2]2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做好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批转〈关于做好全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02〕12号)精神,我市的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将于明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应分别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进行的,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充分发挥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区、县级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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