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创造把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吸引力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职工积极性统一起来的新鲜经验。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按照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克服行政化倾向;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倾听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呼声,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努力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一)把工会工作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党对工会的领导机制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参与机制,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市、区、县级市总工会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研究工会工作,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工会与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群众组织的关系。各级党委要有一名书记或副书记分管工会工作,各级政府要有一名副职联系工会工作。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专门工作领导机构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形成制度,确保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能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工会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并把它作为各级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会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要把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群众观念强、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的优秀干部选配和充实到工会各级领导班子中来,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广州市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委常委或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配备。乡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党委领导分管工会工作,按《
工会法》要求配备工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工会主席、副主席以职工代表身份按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党员工会主席按程序进入企业党委。市直局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也要参照上述原则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并按《
工会法》要求配备工会工作人员。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会干部的管理,重视工会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把工会干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的培训、使用和交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