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从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助资金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2002年安排1600万元,作为服装、家具、钟表三个行业技术平台的资金资助,支持其建立面向全行业的技术开发和服务中心。2003年再挑选三个行业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每个行业资助500万元,并继续加大其它共性技术平台的建设步伐。
4.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政府对结构调整短缺项目和重点项目应以创办产业孵化器的方式进行资助。同时,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基金上市,多渠道吸引民间资金,逐渐形成包括企业、金融机构、各种基金、外资及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积极推动“天使资本”市场的建立,鼓励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建立和健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创造良好的吸引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引进熟悉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法律、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尖端技术的专门人才;引进自带资金来深创业的科技管理型人才;引进熟悉掌握实用技术的技能型人才,形成一支稳定的、训练有素的劳动力队伍。此外,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继续办好现有的学校和虚拟大学园,加快建设深圳大学城和深圳信息技术学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6.适当拓展深圳工业发展的地理空间。对我市现有的土地合理规划,积极实施工业特色园区带动战略,2003年重点建设服装、家具、钟表等传统产业的特色工业园,形成产业的聚集效应,重点保证其工业发展用地。同时要明确各园区的功能定位,形成紧密的产业链条。特色工业园的建设要根据各园区发展的现状、产业结构及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协调管理,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务求取得实效,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政府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费减免、水电费补贴、搬迁补偿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传统产业的企业进入特色工业园和异地改造。特色工业园应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协调)、统一政策,充分考虑其不同的功能定位,提高区域特色产品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着力调整企业布局。对生产淘汰产品而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应按政策要求迅速退出市场,可采取破产、兼并、合并、关厂等方法。对留在市区内的厂房和设备,可考虑进行功能转换,通过招商引资,发展都市工业或服务业。
(四)充分利用深圳信息技术的先发优势,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1.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以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为重点,以行业平台为基础,用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营销方式和服务理念,形成不同类型企业信息化示范效果。每年从市技改资金中安排专款,用于扶持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奖励先进典型。
2.加快基础建设,改善网络环境。统一规划,抓紧建设覆盖全市的宽带城域网络。在实现100M带宽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多主体建设的宽带网络,建设网络交换中心,提高各网络互联的带宽和交换的业务量。要大力发展宽带接入网的建设,实现将宽带接入网作为普遍服务的基本目标。继续建设和完善深圳公用信息平台,建成扩展到全市的平台汇聚节点,形成覆盖全市的网络互联、信息交换的基础设施,促进各种公用、专用网络与深圳公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3.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系统。用INTERNET技术建设或改造企业网络,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企业网站建设,规范商务运作,按照电子商务的标准将所有商务活动电子化。开展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网上产品信息发布、网上支付以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服务。
(五)控制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以较低的投入实现产出的最大化
1.严格控制运营成本不适当地增长,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土地和劳动力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势必严重影响工业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为确保深圳工业主导和工业优势的地位,应严格控制工业企业运营成本的不合理增长,特别是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的增长。对结构调整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要合理运用土地、住房、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杠杆,实行倾斜性政策。应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统一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标准,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逐步取消深圳的路桥收费站点。推行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合理调降水、电、燃料的价格。
2.建立有效的节能商业模式,加强推动实施节能和清洁生产工作的力度。按照WTO有关例外条款的规定,制订一系列相关的环境标准和技术措施,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为我所用的绿色壁垒,达到保护深圳工业企业的目的。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化媒体,加大节能、清洁生产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技术信息,逐步出台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的优惠政策;完善有关服务体系,如节能检测中心、清洁生产审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建设;筛选一批节能、清洁生产典型案例进行示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能效标识、ISO14000认证,从而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
(六)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
1.不断增强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加快建设一批向社会开放的重点实验室,大力扶持发展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元器件生产项目,提高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加大新产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力度。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应用面广、带动性强、市场潜力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争取将其列入国家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以及重大装备国产化研发创新计划。认真做好对列入国家计划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银行的协调,争取项目贷款计划的落实,保证项目实施,实现预期的效益。加快建设深圳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基地,组建信息科学与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等产业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继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提倡原始创新,提高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鼓励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对于掌握核心技术而处于整个行业前沿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技术中心,应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对于具有原始创新、掌握关键技术的一般企业,可比照省市技术中心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逐步出台加速企业设备折旧的政策,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区级政府应参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辖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努力构建市、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3.促进产学研的联合。应通过高交会、虚拟大学园、产学研基地等形式,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牵线搭桥。应为高技术产品的持续发展建立各种产品检测中心,可设立在相关企业或高等院校,形成产学研一体的格局。
4.实施名牌战略,增强深圳产品的国内国际竞争力。按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原则,紧密结合大企业发展战略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为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建立完善的政策、法律以及中介服务保障和推介体系。加快出台《深圳市名牌产品管理条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
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名牌产品的行为。加大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我市企业产品取得国际国内认证资格。加紧产品检测、名牌产品价值研究与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为名牌产品战略的实施提供完善的服务。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经贸局每年制定名牌产品的发展计划,对荣获国家、省、市名牌产品称号和列入深圳名牌计划的产品,要调动政府的现有资源给予适当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