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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

  卫星城和小城镇是本市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星城和小城镇的建设对所在区县乃至全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强郊区卫星城和小城镇的规划管理。一要用规划指导郊区城市化进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重点卫星城和小城镇总体规划调整和详细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做好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土地、水利、生态环境等规划的衔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二要加快市区产业布局调整和功能完善步伐。充分发挥市区对郊区城市化的推动作用,通过加快市区产业调整和功能改造步伐,带动郊区产业发展,推动郊区城市化快速发展。三要促进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各具特色的卫星城和小城镇经济,使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近期要集中力量对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卫星城和试点小城镇进行重点开发建设。
  八、继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和规划控制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要涵盖城乡结合部。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乡结合部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各地块的使用条件,着重解决集体土地使用权随意流转、使用性质任意变更及管理权限不清、建设混乱等突出问题,尽快改变城乡结合部建设布局混乱、土地利用效率低、基础设施严重短缺、环境恶化的状况。各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在完成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任务的基础上,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工作,尽快编制完成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本市各级城管监察队伍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土地、人口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九、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规划管理队伍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本着既要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要发挥区县政府积极性的原则,调整本市市区两级规划管理体制。将区县规划局改为市规划委的派出机构。市规划委负责派出机构的业务领导。市规划委会同区县政府制定派出机构人员的任职条件,加快充实区县规划局的专业人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各区县政府要从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支持各派出机构的工作,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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