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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七、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以学校为基础,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或双向选择洽谈会主要在高校内举办,高等学校一定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学校在抓好有形市场的同时还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利用网络技术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通过网络提供学生和用人单位信息,逐步实现网上双向选择。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高等院校要尽快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要与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八、大力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当前我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还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部分长线专业,还未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调整,培养的毕业生就业率不高。全省各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加大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力度,拓宽专业口径,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将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科研成果及时传授给学生,使学生较早地参与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特别要加大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外向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使培养出来的人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高校要压缩长线专业规模,对教育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对就业难的长线专业毕业生提倡“回炉”到高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学习实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对高等专科学生,特别是高职专科学生,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双证书”(即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高校要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帮助、支持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九、取消对接收高校毕业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的收费政策。严禁向毕业生收取不合理费用,未经物价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者严肃处理。
  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对毕业生除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外,主要应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开展“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及“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基层意识和农村意识,到基层和农村建功立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和艰苦行业去干一番事业。毕业生不能仅满足现有的职业岗位,还要具有创业精神,树立独立创业是真正有前途的生存和发展方式的意识,努力开拓更多的就业岗位。
  对高校学生的就业指导要从入学时抓起,分不同年级,积极开展成才指导、素质指导、择业指导、求职技巧指导等。各高校必须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或讲座,并列入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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