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
关于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2]102号 2002年10月2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拟订的《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
(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会议费和外事接待费统一结算,行政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工程维修和车辆保险统一采购;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等。这些改革对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进一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以上支付方式都是分散进行的,尚未形成统一、集中的资金支付体系,与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一定差距。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从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迫切需要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
(一)与财政部方案保持一致,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商业银行的管理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使各项财政性资金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强化监管。增强财政支出活动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拨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