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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若干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
 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若干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2]100号 2002年10月22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

 为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陕发〔1999〕13号文),现就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强化专利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经济、科技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指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做好专利工作。各级政府要把专利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专利工作规划,加强专利知识的普及工作。经济、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科技管理部门要将专利制度建设以及专利拥有量等情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制定专利工作规程,确定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专利管理工作人员,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
 省政府重点培育的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国家级和省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以及产学研联合示范单位,要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十五”期间省政府重点培育的大型企业(集团)每年申请专利的数量要有突破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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