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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试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决定[失效]

  (3)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
  (4)市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
  (5)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6)本企业实现利税、企业净产值、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资本收益率;
  其次,在了解相关情况及协商工作准备就绪的情况下,召开双方代表联席会议,讨论双方对工资水平及增长率的要求和意见。讨论中协商双方可以对协商范围内的问题发表充分意见,但不得使用侮辱、谩骂等有损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有书面记录,记录员由双方协商指定。协商代表不得担任记录员。
  再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过程,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3.工资协议的签订。
  工资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协议。
  协议草案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七日内由双方或一方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劳动部门审核登记。
  劳动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十五日内对工资协议的内容、协商双方资格和签订程序等依法进行审核。
  劳动部门对工资协议的修改意见,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协商双方。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协议,并于十五日内重新报审。
  工资协议核准后,劳动部门应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
  劳动部门接到工资协议审核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出具《工资集体协议审核通知书》,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核准。
  工资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企业和工会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六十天内,向对方书面提出次年的协商意向书,进行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在原工资协议期满,新工资协议尚未生效期间,原工资协议继续有效。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比较复杂,试点企业可采取先易后难办法。
  (一)工资水平的协商
  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同类同等企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历年来的工资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等,协商本企业工资水平。
  企业可实行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或两者的结合。属计件工资的,要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及工资含量。
  企业应建立奖励制度,并根据实际为员工提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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