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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9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
 (浙政发[2002]21号)


  环保产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新兴产业。为了加快发展我省环保产业,建设“绿色浙江”,促进全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发展环保产业的领导
  (一)环保产业是保护环境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现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环境系统的支撑,环境的可持续性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衡量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但工业“三废”以及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农业废弃物的排放量也迅速增加。为此,各地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我省的环保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有的领域在全国已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污染治理任务仍很艰巨。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状况,为污染防治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必须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二)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拓宽经济发展领域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五”期间国家将投入巨资用于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环保产业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环保产业是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兴产业,其产业体系包括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处理和环保设施运营、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环保社会化服务等诸多相互关联的内容。环保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污染防治进程的加快和水平的提高,满足环境建设的需要,而且可以带动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要切实加强对发展环保产业的领导。各地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远景目标时,要把环保产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认真制定和实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发展环保产业的领导。环保产业内涵丰富、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计划、经贸、环保、科技、财政、建设、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国土资源、质监、金融、税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省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发展环保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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