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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2002年9月18日 粤价[2002]286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党的十六大将要召开,为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十六大安全顺利进行,现就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
  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十六大安全顺利进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压倒一切的大事。价格直接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处理不好容易危及社会安定团结大局。从目前已经发生的涉及社会安定的事件来看,一部分与价格和收费问题有关。当前因“三乱”和各种违规收费等价格问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各级物价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化解,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否则很容易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同时要做好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逐一排查存在的价格和收费隐患,加强价格监管,及时清除隐患,确保社会稳定。从现在开始至十六大开幕前,不再出台新的涉及增加群众支出的提价政策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价格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要进一步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举报中心,尚未开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专用电话的要尽快开通,并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完善基层价格监督机构,在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义务价格监督站、街道义务价格监督站;在农村,要探索建立农村义务价格监督站,以此逐步建立县(市)-镇(乡)-村(管理区)三级的农村价格社会监督网络。要及时做好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保证价格举报件件有落实,封封有回音,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是具体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各级物价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抓好“一费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开展一费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或在学生开学注册时“搭车收费”,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行为。对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挪用和挤占中小学学校收费收入的现象也要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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