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代流通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建设高起点、全面、系统的现代流通业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推进我省流通业标准化工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流通业标准体系建设。“十五”期间,主要围绕运输、仓储装备、器具、包装,物流活动中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配送、加工及物流信息交换等技术标准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等级标准等,完成一批物流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国家标准没有覆盖的领域,积极引进、采用或推荐国际通用的物流标准,将国际先进标准转化为适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并积极争取将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初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广东省流通业标准体系。
(二)加强流通业信息标准化工作。以物流为核心,吸收交通运输、仓储、货运、报关、通信等现行的国家信息分类标准,制定有关配套标准,使物流标准化能够体现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建立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系统,使物流企业共享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物流信息交换协议标准化、条码化、物流信息采集自动化,企业间物流信息共享、互动。
(三)加快商品条码的广泛应用。实行企业商品条码应用申请注册备案管理,加快推广商品条码在连锁企业、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广泛应用。加强对商品条码的管理和技术研究,实现商品条码数据库和企业应用物流标识数据库的有机统一;加强条码等物流标识的检测服务;做好宣传工作,推动零售企业、制造企业、物流企业、软硬件提供商、集成商等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共同促进物流的规范运作,提高对物流标准化的认同、接受和使用。对原省技术监督局、原省贸易委《关于加快普及商品条码的通知》(粤技监[1997]237号)的有关内容作必要的修改,加大条形码的普及力度。
(四)加大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流通业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有必要加大资金投入。物流标准化建设资金,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其他标准化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对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连锁企业、批发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工商、科技、银行等部门在登记管理、贷款、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推进省重点扶持的连锁经营企业、中高级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一是加强对大型连锁企业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指导,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商品条码在大型连锁企业的普及应用,由省标准与编码研究所和连锁企业发起“全面普及商品条码,推进商业现代化建议”的活动,禁止无条码商品进入超市;二是加强对大型农贸、食杂、日化等批发市场推进标准化的服务。鼓励批发市场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的企业执行标准、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监督管理,禁止无标准生产、标识不合格企业进入批发市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包装标识、分等定级等比较混乱的情况,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要求标准、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农产品批发拍卖交易标准,建立市场与产地间协调一致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建立准入制度,把好农产品安全质量关;三是加强对物流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引导。重点建立物流配送企业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标准体系。由省质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现代流通企业行业管理规范、工作规范和售后服务规范制定、标准信息收集、咨询和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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