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围绕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品种,实行引进、繁育、推广一体化,促进本地品种的更新换代,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推广节水农业、设施栽培,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搞好项目区农民群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科技素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到项目区以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创办、领办、合办农业科技企业。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制度,规范项目评估方法、程序,提高项目评审、实施透明度。建设好农业开发科技示范园区,发挥其示范推动作用。“十五”期间,建立并完善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示范园区5到8个,建立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园区25个。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把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示范基地。
六、完善规范管理制度,着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坚持项目立项、评估、审定、实施、竣工、管护等一整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县各级开发、财政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分级审批、分级负责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搞好项目立项调查,推行评估论证制,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做好群众工作,把落实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项目中期检查,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项目验收考核制度,增强对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考核。加强项目工程建后管护,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试行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明确产权,落实管护责任,长期发挥效益。
七、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的一项长期政策。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搞好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制订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开发、财政、计划、农林、水利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开发工作。各级开发、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的新路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建设,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倡导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服务好的农业综合开发队伍,促进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