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2]96号 2002年9月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 二00二年八月)
农业综合开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符合世贸组织的“绿箱”政策要求,对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十五”期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保障,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十五”期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要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开发水平。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改造中低产田1250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营造农田防护林67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80个左右,建设干鲜果、速生丰产林基地100万亩,发展蔬菜、花卉300万亩,水产养殖120万亩,发展畜禽4400万头只;项目区农产品实现良种化,优质品率达80%以上,科技贡献率力争达65%;项目区新增农业总产值 230亿元,新增利税15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2万个,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非项目区增收350元;“十五”期末,农业综合开发新增产值对全省农业新增产值的贡献率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