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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塘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海塘的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日常巡查、海塘保洁、违禁行为的制止和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等内容。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三)海塘技术管理
  海塘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海塘观测项目的实施、观测资料的整编、专项内容检查、汛期总结等内容。
  根据海塘的特点,一般对于海塘塘体变形较大的地段,变形观测要求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特别是风暴潮侵袭后,要及时进行观测。其他海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变形观测资料要求按年度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各流域(区域)水管站、海塘管理所具体负责海塘的观测工作。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观测制度,对每条海塘要明确观测要求和观测项目,形成记录本(表)供海塘管理部门使用,对观测记录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三、加强涵闸运行管理
  沿塘的各类涵闸是保护区内排涝和纳潮的重要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必须做到:
  1.严格按涵闸设计工况制定涵闸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运行管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做好涵闸运行记录,同时加强涵闸进、出口河道的冲淤变化观测。
  3.因当地经济发展确需改变涵闸功能的,应按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做好设计方案。
  四、管理经费
  海塘管理经费分日常管理经费和技术管理经费。
  (一)日常管理经费
  日常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海塘管理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公经费、海塘保洁费用等。该费用应以海塘所在地乡(镇)、村及受益单位安排为主,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专用海塘日常管理费应由受益的专业单位承担。
  (二)技术管理经费
  技术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海塘日常维修、养护及工程技术管理等开支。该费用以海塘所在地县(市)、区及乡(镇)财政安排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市与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海塘维修和养护资金,用于对重要海塘和主要排涝闸的维修、养护补助和奖励。
  五、加强宣传力度,依法管好海塘
  (一)海塘管理部门应按照《宁波市海塘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划定海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做好管理范围的定权发证工作和签订好保护范围保护协议。禁止在海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海塘安全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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