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甬政发[2002]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年是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编制和执行好2003年预算,对完成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现“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03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工作的各项措施
近几年来,我市财政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财力的较快增长和财政收支的良好状态,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应该看到,在连续几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今后几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将逐步趋缓,随着2003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调整,我市财力增量向中央集中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地方可用财力增长将受到较大的影响。从财政支出的情况看,近年来不但支出增长较快,而且刚性支出增加,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将比较突出。
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征管,规范秩序,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财政节支工作;继续积极、稳妥地实施部门预算,在机关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试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逐步建立我市公共财政支出的管理体系。
二、编制200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3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植、拓展财源,促进经济发展;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确保改革、稳定、发展的必需支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税秩序,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2003年财政收入政策要点
(一)2003年预算安排的收入增长幅度要与我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努力开辟财源,在调整和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