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股权转让协议公证
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9月9日 深司[2002]111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加强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司[1990]23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加强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司[199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