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全面清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依法实施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要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实现公正、文明、便捷、高效的消防行政审批。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
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消防专业报刊的宣传既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广播、电视、报刊应配合“119”等消防宣传重大活动,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按照社会公益性宣传的原则和具体规定,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宣传作为社会公益性宣传的重要内容。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的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中去,利用实物、图片、音像资料、计算机多媒体、灾害模拟系统等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常识,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全省所有的消防站都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欢迎人民群众参观并接受咨询,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要通过每年举办的“119”消防活动日和组织大型消防主题展览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媒体,通过设立消防网站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防灾知识。在厦门、福州、泉州等沿海城市设立火灾防灾教育馆,通过实物、图片、音像资料、计算机媒体、灾害模拟与处置演练系统宣传普及防火防灾常识。同时,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大力发展消防科技工作,提高消防科研和技术装备水平
(一)要依靠科技振兴消防,为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强消防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对防火、灭火实践的研究总结,积极推进国际和区域消防技术交流合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消防科学技术,努力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推进先进适用消防技术进家庭,建立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报警器材控制中心,配齐配好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提高防火、灭火科技含量。发挥消防协会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建立消防智力库,加强基础研究,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提升我省消防科研水平在全国的地位。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扶持开发、应用技术含量高的消防产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利用行政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消防产品,逐步淘汰技术水平低、对环境污染损害大的消防产品。到2005年,对损害地球臭氧层的哈龙产品等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消防产品,除必需场所外,一律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