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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办管脱钩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
 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办管脱钩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赣府字[2002]145号 2002年10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办管脱钩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的市场办管脱钩工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已顺利完成。全省应脱钩的806 个市场已按期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市场办管脱钩后,在债务移交和人员分流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抓紧解决好有关遗留问题,努力破解难题,巩固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对尚未移交债务的,请当地政府与银行协商债务转移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做好债权债务移交工作;分流人员尚不到位的,应抓紧到位,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市场办管脱钩后,必须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档次,发展新兴业态,促进市场繁荣。

       关于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办管脱钩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工商局 二00二年九月十一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的决定,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工商体制改革市场办管脱钩和移交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
  199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40号),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要尽快脱钩。
  1995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1995〕112号),明确了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必要性、脱钩的原则、范围、步骤和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中要认真解决的几个问题。强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是立足本职,加大执法力度,集中精力监督管理好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权威的市场执法和监督机构的需要;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的需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不得兴办经济实体规定的需要。
  1998年1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下发后,1999年1 月省政府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1999〕2号),要求结合体制改革,依法依规全面完成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及经营服务人员的移交工作,彻底解决明脱暗不脱、藕断丝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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