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突出重点、到村到户的方针。扶贫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要根据总体目标、总体规划,分门别类,排列时序,分年干成几件看得见、摸得着、覆盖面宽、效益明显的开发工程。新阶段扶贫开发要做到规划到村,项目到村,资金到村,检查到村,帮扶到户。实行以县为单元、以乡为基础、以村为重点的工作格局,不断把扶贫开发工作推向深入。
二、扶持对象与重点范围
(一)基本对象。尚未解决温饱的特困人口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要继续采取特殊措施,加快解决其生存发展问题;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加快迈向小康的进程。
(二)主要范围。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水库淹没区以及自然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范围。同时,兼顾非贫困县市的插花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三)扶持重点。2000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220万贫困人口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625—865元之间的480万低收入人口为新阶段扶持的重点对象。国务院批准的利川、建始、巴东、恩施、宜恩、来凤、咸丰、鹤峰、郧西、竹山、竹溪、郧县、房县、丹江口、英山、罗田、麻城、红安、蕲春、长阳、秭归、孝昌、大悟、阳新、神农架林区等25县市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通山、五峰、保康、团风等4县为完全比照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扶持的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团陂等100个乡镇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丁山等1000个村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今后将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定期确认,适时调整。各市、州、县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本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奋斗目标与基本任务
(一)奋斗目标。我省到2010年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解决现有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持续稳定地增加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控制返贫率;逐步改变贫困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落后状态;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
到2010年,全省贫困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农村户平转移1个劳动力;90%以上的贫困村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大力培植基础税源,基本实现重点县财政自给,为整体实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