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报市备案事项:
169.由市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0.取水许可(跨县行政区域或跨流域的除外);
171.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2.由市审批的海塘和堤防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3.小流域治理与河道疏浚项目审批(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4.由市审批的滩涂围垦许可,滩涂围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5.河道采沙许可(市级河段及县边界河段除外);
176.废除小型水工程项目;
177.由市审批、审核的水利规划(跨斯政区域的除外);
178.市审批的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79.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也不包括由省钱塘江管理局审核的排污口);
180.市审批的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81.市审批的水库、水闸控制运行计划(大中型及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182.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核准;
183.使用海域面积100公顷(1500亩)以下、50公顷(750亩)以上的用海项目。
扩权县(市)自行审核、报省审批、报市备案事项:
184.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185.食用菌母种(一级种)生产、经营许可;
18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87.兽药(含制剂)生产、经营许可;
188.征用蔬菜基地;
189.省批准定点的农场迁移、撒并和隶属关系的改变;
190.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审查;
191.农业机械跨区作业证;
192,建立固定狩猎场所;
193.省级森林公园;
194.浙江省林业局科技项目计划;
195.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林学会“科技兴林奖”评审;
196.省级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
197.森林植物检疫员资格;
198.引进林木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审批;
199.批准研究森检对象;
200.林木良种审定;
201.国债种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02.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狩猎证;
203.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审批;
204.取水许可审批(跨县行政区域或跨流域的除外);
205.百年一遇海塘和堤防工程项目及限额以上、2亿元以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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