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甬政发[200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市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对繁荣、活跃市场,丰富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优化布局和组织结构,提升流通业层次和城市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合理布局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
(一)我市目前的商品市场地域分散、规模偏小、辐射力弱,布局不够合理。流通主管部门要结合现状和市场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会同规划、土地、城建、交通等部门,按照相对集中、方便群众消费的原则,编制专业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市场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以促进商品市场布局合理。
(二)我市商业网点已形成了以中山路、天一广场为中心的商业网点群,今后,主要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居结构的调整,合理布局社区的商业网点。新建居住区商业网点配套应与整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流通主管部门要参与方案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老居住区按照方便居民的要求,由规划部门会同流通主管部门,根据居民的需求,调整商业网点布局结构。
二、搬迁中心城区的商品批发市场
(一)为优化城市环境和改变商品市场布局分散状况,争取用三年时间,对中心城区有碍市容、影响城市交通的商品批发市场实施搬迁。搬迁方案由市贸易局牵头,会同规划、工商、环保、城管、交警等部门,按照商品类别相对集中、公建配套共享、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搬迁实施计划,建立若干市场区。老城区内不再新办交通流量大、交易批次多、有碍市容环境的商品批发市场。
(二)对影响市容环境的马路摊贩,若确属需要,规划、城建部门应按就近方便居民购买的原则,建造临时商业网点,退路进室,以美化市容环境。
三、大力发展物流配送和连锁业
(一)市级物流园区、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交通便捷、商品流向合理的原则,由规划部门安排地块进行建设。要积极引导分散、小而全的仓库进行搬迁,进入物流园区。
(二)要重点培育连锁龙头企业,促使其上规模、上水平,不断增强实力和竞争力。要积极引导连锁企业不断拓展连锁经营范围和领域,向居民小区、农村延伸,向石油、医药、粮油、农资等行业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