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早点工程建设的意见
(甬政发[2002]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早餐消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也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此,我市围绕“让市民吃上方便、卫生、营养的早点”的目标,在全市实施早点工程,推出了一批便民示范早点店和便民早点店,早点业的整体面貌和服务质量有所改善。根据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日益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不断提高的趋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早点餐饮业经营水平,现对早点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行相结合、规范整顿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着力对全市早点业进行规范、完善和发展,建立符合市场需求,布局合理的早点餐饮业,让广大居民长期稳定地吃上品种多样、价廉物美的早点食品。
二、主要目标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使全市早点餐饮业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环境整洁、食品卫生、就餐方便、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经营规范的要求,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二是发展各具风味特色的早(快)餐店。三是在街道、社区发展小型便民早点店。
全市早点店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经营,符合环保要求,经有关部门考核验收,达到早点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的予以授牌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同时,根据城市化的进程和市场需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层次结构。
三、主要措施
(一)抓紧制订早点食品相关的质量卫生规范和地方标准。市贸易局要会同卫生、质监等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制订完善早点食品质量卫生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和完善便民示范早点店、便民早点店的规范标准,使早点在原料采购、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着力抓好早点网点建设。规划、城建、环保等部门要把早点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贸易部门搞好早点网点建设规划。对新建居住区,早点网点配套应与整个工程同时设计、同时交付。对老居住区,现有存量营业用房难以满足早点发展需要的,由贸易部门提出意见,经规划部门批准,建造早点餐饮经营用房,以优化早点布局,方便居民。
(三)培育发展早点连锁企业和特色风味店。要积极扶持和鼓励早点食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以连锁的方式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经销,将早点经营的连锁配送扩展到街道、社区。要大力引进特色风味早点,积极发展地方传统早点名店。鼓励宾馆饭店的早点对外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