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
“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甬政发[200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对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菜篮子”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经过近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菜篮子”产品品种丰富,质量提高,价格稳定,购销两旺。近几年来,“菜篮子”工程建设已经逐步实现从数量保障型向质量安全型方向转变,一个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篮子”产品的安全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但是,当前“菜篮子”工程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造成“菜篮子”产品污染;产品结构还不能适应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流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从生产到流通的安全防范检测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因此,我们必须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我市“菜篮子”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新阶段我市“菜篮子”工作的总目标是:以实施“三绿工程”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核心,以抓好源头生产为先导,发展有效流通为突破,积极提倡城乡居民消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优质、安全、卫生、营养的需求,力争到“十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无公害化。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我市新阶段“菜篮子”工程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注重抓生产向注重抓生产、流通并重转变;二是由注重抓数量向注重抓质量转变;三是由注重抓保障供给向注重抓安全监管转变。
三、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扶持政策
(一)进一步增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加快建立主副食品生产流通安全防范检测网络。
1.制定和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质监部门要会同贸易、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卫生等部门,参照国家、省有关标准,逐步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体系,使“菜篮子”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