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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宁波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宁波港发展的意见

  要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港口为龙头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对国际货运、货代企业征收的地方税费和基金,除中央、省另有规定外,一律按差额缴纳,不搞重复征收,减轻企业负担;努力降低集装箱卡车通行费,改进计费方法。
  六、加大港口建设力度,提高港口吞吐能力,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要建立港口建设发展基金,形成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北仑、镇海区域港口资源的开发建设力度,重点要抓紧建设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积极做好后续项目的前期准备。进一步推进现有码头技术改造和配套建设,不断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和装卸效率,确保满足运输发展需要。
  对港口建设所需的岸线、土地、供电、供水、道路等配套项目和条件,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大力支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确保港口建设顺利进行。
  规划新建码头时,要统筹考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查验服务部门的工作配套设施,尤其在码头建设范围扩大、点多面广,查验服务力量不能同步发展的情况下,要努力运用现代科技实施有效监管和查验,对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
  七、加强对全市港口资源的总体科学规划和有序建设,保证港口可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整体发展,统筹考虑,综合协调,服务市场的原则,科学划分全市港区功能,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展,形成资源利用科学,布局合理,大中小泊位配套,功能齐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我市港口运行体系。
  市计划、规划与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港口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全市港口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宁波港集团的主力和骨干作用,形成全市一盘棋,务保重点做大做强,有序发展,严防各行其事,影响整体。
  加强宁波港域和航道的安全管理,成立宁波港域航运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类船舶和水上交通、环保管理,创建安全港口、绿色港口,确保港口和船舶正常运行,畅通无阻。
  八、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港口发展新局面。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加快发展宁波港为己任,一如既往地支持港口开发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上下一致,认真研究和制定港口发展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经常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地做好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齐心协力,精诚团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消除发展障碍。要妥善处理部门利益与港口发展的全局利益关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促进港口发展,共同创造宁波港发展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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