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证明印鉴、签名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每件收费民事类80元,经济类100元;
4.证明职称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资格证书,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指纹卡,每件收费6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每件收费2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5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清点遗产,每件收费400元。
4.保管遗产,每件收费200元(实际费用另付)。
5.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七)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委托
(1)涉及人身权益,每件收费100元;
(2)涉及个人财产关系,每件收费200元;
(3)涉及单位财产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2.声明书,每件收费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3.经济担保,参照经济合同标的收费,最低收费500元;信誉担保200元。
4.保全样品,每年收费3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5.亲子鉴定,每件收费400元。
6.证明携带骨灰出境,参照国际惯例收费。
(八)依法办理的其它公证法律事务
1.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每宗收费800元,涉及公民家庭的每宗收费300元,要求公证人员现场参与的,每件收费2000—3000元;证明有关文件,每件收费300元。
2.现场监督
(1)证明开奖、抽签及其他现场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销毁监督公证,每件2000元。
(3)证明拍卖、彩票销售,每件收费1000元。
(4)招、投标公证,标的额不满500万元的,每件收费800元;标的额500万元—2000万元的,每件收费1000—2000元;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每件收费2000—4000元。
(5)执行书(决定书、通知书)送达公证,每件200元。
3.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成立,每件收费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