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7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5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7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4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8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300元;
(二)保管遗嘱,每件5年内收费100元,5年以上收费200元;
(三)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200元;
(四)清点遗产每件400元;
(五)保管遗产
1.保管票据、证券、凭证,每年200元;
2.保管物品,5万元以下每年收费400元;5万元以上每年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