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驾驶证、成绩单、获奖名次、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证明声明书每件收费20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8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400元;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对其他民事协议、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
1.证明宅基地使用(农村建房)协议100元/件;
2.证明担保,按担保额0.3%,最低2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