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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修订商业统计“百分制”竞赛方案的通知》等26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二)

  这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一项分类,它将按《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其全部股本中的外资(或港澳台资)股本超过25%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港澳台商股份有限公司)”,按外商投资企业对待;另一类是其全部股本中的外资(或港澳台资)股本小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仍列在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坚持实事求是,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11月18日 深统信通[1998]100号)

各区统计局、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集团(总)公司、各资产控股公司、驻深局以上单位:
  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1998]2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下列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全年经济增长情况
  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既要提高对于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重要意义的认识,又要严格坚持实事求是,要充分认识到在统计上虚报浮夸的危害性。要以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作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四季度统计工作的总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以高度责任感,准确核算各行业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如实反映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预期的目标,已完成的,或者未完成的,都要如实上报。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坚持原则,予以拒绝、抵制,绝不允许为实现预期的目标人为提高增长速度,篡改统计数据,搞虚报浮夸。
  二、加强对重要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各级统计机构要依照《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着重力量进行认真检查和质量评估,并形成制度,确保逐级上报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尤其要抓统计资料源头的准确性。各统计专业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持挤掉有“水分”的统计数据,要的是没有水分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对发现统计数据有异常的,要查清原因,作出说明,对有异常变动而又没有合理依据的数据,市统计局将不予认定。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虚报浮夸的统计违法行为,将按《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管理条例》及省纪委、省监察局、省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狠抓统计数据质量
  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班子,要齐抓共管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专业统计负责人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鼓实劲、讲真话、报实数,并教育广大统计人员遵守“约法三章”,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国家统计局《关于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1998]226号)(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基本单位组织机构临时代码处理意见的通知
        (1998年11月25日 深统信通[1998]109号)

各区统计局:
  为能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单位清查工作任务,凡在基本单位清查工作过程中,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代码漏填,经核实(各区在各区原基普切块时技术监督局库查对、各专业处到本局计算中心查对)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确实未在技术监督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在填写单位代码时一律以临时代码替代,由市、区统计部门统一赋予编码。各区统计局及各专业处的临时代码分配如下:
  罗湖区统计局GD115001—GD120000
  福田区统计局GD120001—GD123000
  南山区统计局GD123001—GD126000
  宝安区统计局GD126001—GD132000
  龙岗区统计局GD132001—GD138000
  盐田区统计局GD138001—GD140000
  深圳市统计局GD100000—GD115000
  其中:工交处GD100001—GD102000
     经贸处GD102001—GD104500
     投资处GD104501—GD106500
     社科处GD106501—GD108500
     人口办GD108501—GD109500
     核算处GD109501—GD111500
  请各区统计局及各专业处按照以上的码段进行临时代码的编码工作。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家统计
       制度切实做好企业景气调查工作的通知
      (1999年5月5日 深统信通[1999]32号)

各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准确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预测经济的变动趋势,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1998]344号文和广东省统计局粤统字[1999]2号文关于企业景气调查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一季度企业景气调查工作的情况,就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加强我市企业景气调查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企业景气调查是一项新的重要的统计工作,已纳入国家统计制度。我市企业景气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承担,今年省抽到我市的样本单位数量较多、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区统计局及抽中的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报调查资料
  1999年企业景气调查分四个季度进行,分别调查1998年12月—1999年2月、3—5月、6—8月、9—11月四个时期的景气状况,各调查企业须分别在2月、5月、8月、11月上述四个月的25日前将填好的调查表报我局企业调查队,不得迟报和拒报。
  三、明确填报人,保证调查质量
  1999年企业景气调查的调查表式有2张,一是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年报),二是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由企业统计人员填写,企业景气调查问卷由企业厂长(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其它主要负责人填报。为保证报表质量,调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由负责人按时、如实地亲自填报调查问卷,不要任由他人代填,对不能填报的项目应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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