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贵州省禁止卖淫嫖娼的规定
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的“因卖淫嫖娼被劳教期满后继续卖淫嫖娼的”一项删去。
9、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六十一条末句“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修改为:“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0、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或者刑事处分”一句。
11、
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建议按“
行政处罚法”第
八条第五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在第三十二、第
三十五条和第
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分别加上“暂扣许可证”的处罚设定。
12、
贵州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删去第三十一条中“或吊销营业执照”一句。
13、“
贵州省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处以20元以上的罚款”改为“处以10元以上的罚款”。
14、
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中“并处以三元以下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加倍处罚”改为“并处以1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贵阳市法规
1、1996年元月1日,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原制定的一些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相应扩大。这类修改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将“区”改为“区、县(市)”的,有12件82条;二是适应行政区划的扩大,表述上作适当调整的,有10件44条。
2、根据“
行政处罚法”对处罚的种类、设定、执行机关等方面的规定,对10件法规的19个条款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关于行政处罚种类。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规。有关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设定了“
行政处罚法”第
八条规定以外的处罚,如“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非法定的处罚种类;二是设定的处罚与“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种类不一致,如“没收非法所得”、“注销合格证”等。对于这类规定,我们分别根据《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规范进行了修订:非法定的处罚种类取消;不一致的修改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