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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983年9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结合自治区机构改革和政社分开的进展情况,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1984年年底以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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