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明确行政权是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受法律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防止以言代法和以权压法现象的滋生。要依照和运用
宪法、法律、法规,全方位地规范行政工作,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逐步转变到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管理上来。要将现行的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按其内容明确执法主体,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各级检察、审判机关要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认真执行
国家赔偿法和我省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规定,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错案和过错应认真纠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要依法深化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仲裁等组织的改革,促进队伍发展,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管理,优化服务。
4、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督,最重要的是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执法监督作为重点,密切结合实际,抓住改革和建设过程中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提高监督实效;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及行政系统层级的检查监督;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内部及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从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实施。
5、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治乡、治县、治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要依靠村民委员会,深入开展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全面开展依法治厂、依法管理企业工作,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搞活经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在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各行业、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活动。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重点治理的部门和问题,选择突破口,抓住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整顿,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力争5年内使80%以上的村、80%以上的国有企业、70%以上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基本达到依法治理的目标要求,形成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网络,为依法治省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