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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17.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18.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要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增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要调整教学计划,使实践教学的比例不少于50%,综合实习一般不少于1学期。要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
  19.深化课程改革。制订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提高我省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水平,组织编写—批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教材。教学内容应与职业标准衔接。开发现代教学媒体和教学软件,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2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高校职业教育师资班的规模,选择2至3所普通高校设立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在部分高校为职业学校教师开设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和学历补偿班,高校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经培养后到职业学校任教。高级技工学校要积极承担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任务。加强在职教师培训,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加强专业带头人员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有关政策鼓励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考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学校任教。
  21.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六、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
  22.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要限期纠正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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