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区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2]120号 2002年8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旅游局 2002年8月12日)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和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下半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拟定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办《通知》精神,大力整顿旅游市场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是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各级旅游局和优秀旅游城市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抓好动员部署,形成声势,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这次国务院决定开展的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是上半年已经开展的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两者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工作重点、组织形式又有不同。在组织形式方面,上半年主要是由旅游部门自己发动,在行业内部开展整顿,而这次“专项整治”则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旅游部门在其中要发挥好牵头和指导协调的作用。同时,要明确上半年整顿工作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掌握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总揽全局,做好工作。
二、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以旅游城市为依托,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活动,优化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区安全有序的旅游地形象。
银川市是优秀旅游城市,应重点实施对城市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的治理整顿,实施政府主导战略,组织相关部门,运用“创优”工作机制,把这次“专项整治”的七条内容逐一落到实处。以“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为工作目标,开展大规模综合检查,改善旅游市场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