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
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28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为提高我区乡镇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就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吸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在改造传统农业、推进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区乡镇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如乡镇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设备落后,管理粗放,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一些地方乡镇企业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布局分散;一些地方乡镇企业出现了低水平恶性竞争,市场秩序较乱;部分乡镇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弱化和退化等。这些结构性矛盾如不认真加以解决,不仅将影响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会影响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进而影响我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有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