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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邮寄申报由税务机关邮资总付方式的通知

  三、对于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邮寄申报专用信封仍由税务机关免费提供,邮资由纳税人自行支付,其他有关邮寄申报的规定不变。
  四、对于采取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各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据的录入环节。如果采取数据集中录入方式,应建立完善的申报表的签收制度以确定纳税人的申报时间,分清征纳双方的责任。
  五、迅速组织推广网上申报。凡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均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协议》(详见附件),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纳税人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确定是否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
  六、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协议》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协议


  甲方:北京市______地方税务局(分局)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乙方:
  计算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网上申报涉及Internet信息安全、申报数据认证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网上申报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二、甲方保证甲方网络的畅通,并供乙方免费访问。
  三、甲方负责为其收到的乙方数据保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是网上服务,保证乙方不会由于访问甲方的网站而受到病毒的侵害。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网上相关内容版权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甲方网站全部或部分内容。对于违反规定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乙方不得进行任何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活动。
  七、乙方不得盗用他人帐号非法使用,或将自己的帐号转给他人使用以登陆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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