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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粤渝省际道路客运班车专线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的决定[失效]

  为此,两省交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经营业户反复研究、论证和交叉考察,最终提出了以“长途直达、短线接驳、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式对两省省际客运班车进行集中、有效的管理,以规范粤渝省际客运市场秩序,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这一思路对我市汽车客运站以后的功能定位及省际道路班车客运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性作用。具体为:现阶段开行三条“大专线”和五条“直达线”,在广东省境内设立粤渝省际班车三个中心站和五个直达始发站,在专线班车沿途合理设置一批配客站。其中,珠三角专线中心站为我市龙岗中心客运站,即从我市发往重庆的班车全部从龙岗中心站发班,其他站一律不得接纳发往重庆的班车进站运营,且在我市范围内沿途不得设售票配客点。粤渝两省2000年省际道路旅客运输协调会又对深渝省际客运线路、班次重新进行了调整和确认。为认真贯彻实施粤渝省际道路客运班车专线运营管理方案,尽快办理深渝道路客运班车的进站开班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渝道路客运班车进站办理程序
  龙岗区交通局须严格依照《渝粤省际客运线路班次调整一览表》中确认的线路、班次,按照一线路牌、一车、一进站证的原则,以公司为单元办理进站开班手续,并填写《粤渝省际客运班线进站开班登记表》,车号栏注明对应线路牌号,于7月5日前报送市局交通处。班车经营业户须提供线路牌及审批附卡复印件、省际公路客运进站卡复印件(原件备查)、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复印件。为方便企业办事,可由龙岗中心客运站代办进站开班手续。
  二、进站办理时限及进站经营时限
  列入班线调整一览表的企业须在6月30日前办理进站开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由两省运管部门取消其班线经营资格。深渝省际客运班车经营权有效期为五年(自批准之日起计),期满后,若班车经营者能遵章经营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经两省运管部门批准,可予以续期。但经营业户在向龙岗中心客运站报到后凡连续经营期少于六个月或经营期累计有六个月以上停开的,同样视为放弃经营资格,由两省运管部门取消其班线经营资格。
  三、站务管理
  龙岗中心客运站要充分发挥组织客源、调度车辆、协调进站车辆关系、监督进站班车服务质量的龙头作用,按照两省协议要求对发往重庆的班车签发专用行车路单,按广东省交通厅核定的站级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主动与配客站建立配客联系机制,并于每月5日前向区局、市局报送深渝班线经营业户进站发班情况及各条班线实载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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