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运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8月18日 实施日期:2008年8月18日)废止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9月18日 深交[2002]224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
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
(1999年12月2日 深运[1999]3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公共中小巴行业以崭新的面貌迈向二十一世纪,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将在今明两年内投入2500辆新一代公共中小巴。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公共中小巴营运秩序,规范公共中小巴经营行为,在证询各辖区运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决定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板路段范围及分工
管理中心:华强北路、华发路、燕南路。福华路(华强路以东)、振兴路、振华路、火车站西广场;新增:华强南路、百花一路、百花二路、百花三路、百花四路、百花五路、百花七路、华新路。
福田分局:深南大道(华侨城以东)红荔路、皇岗路、华富路、上步路、笋岗路(红岭路以西)、皇岗口岸。新增:福华路(华强路以西彩田路以东)、福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