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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通知》的决定[失效]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统计法》及《条例》的重大意义。
  这次通过的《统计法》及《条例》,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统计改革和建设的成功经验,同时也参照了国际惯例,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活动的准则,对于完善统计法律体系、推动统计改革、实行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宏观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保障政府统计机构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依靠法制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秩序,保护统计调查者、被调查者和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条例》,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学习掌握《统计法》及《条例》所确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统计活动,促进统计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统计法》及《条例》是当前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先,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要提倡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的指示,要从依法治统、依法治市、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统计法》及《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习和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做学法、知法、守法的模范,决不以言代法,知法犯法。其次,对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条例》,提高他们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法制观念,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积极抵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再次,对全体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及有关的外国人)和各种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必须使他们了解《统计法》及《条例》的内容,懂得如实报送统计资料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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