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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从严控制我省铁合金生产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集团公司采取股东出资入股方式进行组建。集团公司下设超低碳硅分公司和铁合金分公司,采取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各分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生产计划,统一销售,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结算,集团内部实行独立成本核算的经营管理模式,集团公司为经营决策中心,各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生产管理。集团公司股东主要成员是:民和冶炼总公司、民和湟川冶金有限公司、青海民和龙腾冶金有限公司、民和鑫昌冶金有限公司、民和福利铁合金厂、民和三鑫冶金厂、民和第四铁合金厂、乐都通力铁合金厂、平安县江源铁合金厂。
  集团公司组建后拥有6300KVA矿热炉4台,5000KVA矿热炉9台,4200KVA矿热炉12台。年产硅铁9.5万吨,销售收入4.8亿元。
  2、由青海山川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宁地区的5000KVA矿热炉铁合金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后山川股份公司将形成5.3万吨/年生产能力,销售收入1.9亿元。
  3、由青海物通集团公司按市场化规则对已停产的5000KVA矿热炉采取收购整合。整合后将形成3.5万吨/年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1.3亿元。
  4、由青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宁地区的一些规模较小企业进行整合,采取租赁、收购、承包经营等方式整合。整合后将形成6万吨/年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2.5亿元。
  5、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已完成整合的基础上,对四大铁合金企业通过资产优化重组方式,采取一系列资产重组、股权收购、资产置换等措施,进一步深化铁合金行业整合,组建更大规模的企业集团,实现集约化经营模式。
  (二)产品结构调整
  基本要求是,压减硅系,增加铬系和锰系的低碳、低磷、低硫等精炼产品的产量,发展我省富有资源的铁合金品种及各种合金粉剂,重点开发、生产超低碳特硅、硅铝钡、硅钙钒、硅锰铬、硅钙铝等复合铁合金品种。
  1、以超低碳特硅产品整合组建民和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超低碳特硅分公司。组成的企业有:平安江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5000KVA矿热炉1台)、乐都通力铁合金厂(6000KVA矿热炉2台)、民和金属冶炼总公司(6000KVA矿热炉2台)、民和第三福利铁合金厂(6000KVA矿热炉1台)。公司共有6台矿热炉,超低碳特硅产品年产量达2.5万吨,占国内市场分额的1/3左右,年销售收入达1.8亿元。
  2、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研发其它新产品,形成以山川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低铝低钙、微硅、硅铝钡生产企业,以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低碳铬硅的生产企业,以物通集团公司为主的精炼特殊硅铁、硅铝钡的生产企业。力争在“十五”末,铁合金新产品的生产达到8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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