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省船舶工业的发展重点。抓好以青岛、日照为主的南部,以烟台、威海为主的北部,以济宁为主的内河船舶三大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船、多用途集装箱船、化学品船、半潜式海洋平台、浮式储油船、豪华游艇、高速电动船、高速游艇、救生艇、超低温金枪鱼钓船、远洋捕捞及加工船、节能型玻璃钢渔船、高性能内河集装箱船、大功率拖轮等主导产品;大力发展船舶修理改装业,提高外轮、大型船舶、特种船修理改装能力。提高船用钢板、船用柴油机、发电机组、锚链等配套产品档次,逐步形成以造船为主、修船为辅、配套能力强的产业体系。
三、促进我省船舶工业发展的措施
(一)抓好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鼓励大型船舶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形式,加快股份制改造,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有重点地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进行重点培育,使其尽快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船舶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以配套为主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关联产业链。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修造船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推进技术进步。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船舶企业加强技术储备,努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十五”末,大型船舶工业骨干企业都要建立省级或国家级技术中心。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在安排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时,要对船舶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快消化、吸收、创新步伐,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增加技术改造投资,抓好船舶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筛选和实施,积极向国家争取国债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和国家高新技术船舶发展基金支持。
(三)加快结构调整。从我省船舶制造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搞好企业定位、产品定位和市场定位。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制定规划和导向性意见,引导船舶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向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信息化带动产业化进程,实现造船模式现代化、企业管理集约化、生产模式柔性化,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外向度,努力扩大外轮修理业务。增加船舶品种,提高船舶质量,实现从“低价取胜”向“质优取胜”转变。优化人才结构,大力引进造船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于骨干修造船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当地政府可放宽限制,优先为其办理手续。高科技人才可以其科技成果入股,并获得股权收益。
(四)大力开拓市场。要针对船舶生产及经营特点,强化营销工作,加快营销创新。引导船舶企业加快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性博览会和国际经贸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办法,广泛接触国内外客商,多渠道与国外企业建立联系,寻求合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引导船舶企业到国外招商引资,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船舶代理公司的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我省船舶工业加快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对我省具有优势的船舶企业及产品加强宣传、重点培植,树立名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获取国内外市场信息,逐步实施船舶电子商务,推进营销网络化、经营全球化,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