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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2]7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抓住机遇,加快船舶工业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船舶工业大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我省船舶工业的战略意义
  船舶工业是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外向度高。发展船舶工业对拉动内需,提高就业,扩大出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船舶工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外向型产业体系。但与先进省市相比、与我省作为沿海经济大省的地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前,世界产业结构正在进行大的调整,造船业逐步东移,日本、韩国、中国将成为造船“金三角”地区。这为我省加快发展船舶工业提供了难得的有利时机。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船舶工业的新要求,抓住机遇,采取措施,加快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立足山东实际,发挥比较优势,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培植大型企业集团,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和重点市场。到“十五”末,全省造船能力达到180万载重吨,实现出口创汇12亿美元;培育形成一批优势企业,力争有1—2个企业进入全国造船十强,培植3—4个名牌产品,使30—40家船舶工业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到2010年,形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造船能力达到500万载重吨,把我省建设成为船舶工业大省。
  (二)发展我省船舶工业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重组。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优势企业,鼓励小型企业为大企业搞好协作配套。坚持规模适度与强化素质相结合、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搞好合理布局。二是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快招商引资、内引外联步伐,实施国际化经营。三是市场导向,政策调控。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竞争秩序,制定政策措施,完善运行机制。四是加快创新,寓军于民。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船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大力研究开发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军民船舶制造及配套技术双向转移、相互渗透与双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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