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畜牧局关于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2]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省畜牧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畜牧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1]22号),结合我省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我省畜牧业经过近二十年的持续发展,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各项生产指标连年位居全国前列,已成为畜牧业大省和全国重要的畜产品调出省。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对动物性食品的消费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需要“放心肉”、“放心奶”,市场需要无公害、无污染的安全动物产品。近几年,畜产品病害、药残及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问题,成为畜产品消费的敏感问题,也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提高我省畜产品贸易竞争能力,必须按照国际通用贸易规则和相关技术标准来组织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不断提高我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