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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帮扶形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帮,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社会各界共同帮,基层单位结对帮。具体方法可采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党员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看病就医、子女就学救助中心,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有利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各种帮扶形式都可以探索。
  帮扶内容:一是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关键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是落实各项政策。各级政府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要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要落实好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困难职工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引导他们从事小加工、小养殖、小经营活动。同时注意教育困难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解决再就业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积极落实困难职工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福利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就医、子女上学和住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四是要重视同困难职工的思想沟通,向他们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解疑释惑,帮助他们增强信心,引导他们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人心。
  三、组织领导
  帮扶活动以省辖市、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组织。省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具体方案由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总工会制订。中央驻豫单位、省垂直部门原则上参加所在地的帮扶活动。
  为了加强对全省帮扶活动的领导,建立全省帮扶困难职工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省委副书记王全书,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宪章,省政府副省长李志斌、张以祥为召集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企业工委、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防科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具体负责全省帮扶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省辖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地区的帮扶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讲大局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帮扶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尽快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并坚持下去。各地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抓好落实。一些已经开展这项活动的地方,要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扩大成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切实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积极支持帮扶活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帮扶活动的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帮扶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新闻部门要广泛宣传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率先垂范,深入企业和困难职工家中,了解群众疾苦,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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