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豫办[2002]23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进一步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帮扶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目前,由于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或下岗、失业,生活出现困难。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是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和有效形式,也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扎扎实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对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帮扶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职工中去,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帮扶活动的基本原则:帮扶不包揽、辅助不替代。通过开展帮扶活动,支持、配合社会保障工作,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职责,承担起对困难职工应尽的责任,按照职责范围落实好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好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二、帮扶对象、形式和内容
帮扶对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