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市)、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粮食部门和农垦系统、森工系统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自成体系,有比较完善的省、地(市)、县三级机构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和体系建设优势,盘活存量,实现优势互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原则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实际情况,对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逐步完善,达到所在地区涉及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所有参数均能检验检测。
(三)检验检测中介机构体系建设。根据“政府规划、多方兴办、市场运作、鼓励竞争、推进联合”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将我省不应隶属于部门、属中介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逐步推向市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各机构的专业特点和布局进行整合。同时,开放检验检测服务贸易市场,与国际惯例和一流检验检测机构接轨,增加检验检测的权威性。
(四)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满足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贸易的需求,参考我省农产品主要进出口国的国家标准,按照其参数要求,进行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布局进行,重点加强口岸城市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五、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两个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农垦、畜牧、粮食、林业、森工、烟草、环保、水利、财政、计划、科技、经贸、外贸、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卫生、药监、供销、物价、乡企等部门参加的“两个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检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研究解决“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检制度重点协调各部门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检验检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投入、政策扶持上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宽松良好的环境。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政绩考核内容,从上到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大改革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增加经费投入。“两个体系”建设最终要实现市场化运作,要积极鼓励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深化改革,逐步走向企业化、中介化。要积极鼓励和实现国际、国内农产品质量评定方式的互认,动员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个体私营企业加大对“两个体系”建设的投入,实行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