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切实抓紧抓好以培训为主要形式的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活动。
  为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的工作引向深入,各级政府要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和企业管理层的《安全生产法》培训工作。从现在起至年底,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上述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轮训。纳入重点培训的人员,要逐条逐款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意义、立法宗旨、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切实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同时,要通过开办专家讲座、组织法制研讨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增强各级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五)突出重点,加强指导。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事关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能否实现重塑广西安全生产新形象的目标,关系到我区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突出重点,加强检查指导。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安全专项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乡镇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点领域,县(市)和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乡镇、民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普法培训的重点对象。各级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重点要求宣传贯彻的行业和企业对学习进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先进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各地市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情况,11月15日前要总结上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