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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全面合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两省经济技术全面合作的通知
 (闽政文[2002]2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2002年8月14日至18日,江西省代表团在我省进行了考察访问并签订了《江西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全面合作的协议》,现将此协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全面合作的协议

  2002年8月14日至18日,以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建柱为团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黄智权和省政协主席朱治宏为副团长的江西省代表团在福建省进行了考察访问。在闽期间,江西省代表团受到了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热情接待,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宋德福、省长习近平、省政协主席陈明义等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会见了江西省代表团全体成员,并进行了亲切座谈。江西、福建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全面合作进行了友好、富有建设性的交流磋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促进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江西与福建山水相连,人缘相亲,友好交往和经济协作源远流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闽两省间的交往和合作更加紧密,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经济合作格局,2000年两省政府签定了关于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议,全方位地推动了两省的互利合作,在诸多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双方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是我国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最早实现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具有良好的经济优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优势。江西是东南沿海的重要腹地,是国家布局的长江经济带和京九经济带的重要区域,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低成本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前景广阔。双方一致认为,随着改革和发展,两省间经济互补性进一步增强,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和发展潜力。当前我国已加入WTO,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区域合作面临新的形势,存在新的巨大机遇。进一步加强两省间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经济技术全面合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全面合作机制,努力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于促进赣闽两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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