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节水办关于在全市
深入开展节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2]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节水办《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九月十日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水工作的要求和全市节水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节水新高潮,现就深入开展节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津政发[2001]40号)确定的26项节水措施为重点,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节水活动,努力营造节水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节水工作有声势、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在全市迅速掀起节水新高潮,以优异的节水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节水宣传。
1.利用新闻媒体搞好节水宣传。制作5—10分钟节水短片,每天在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后黄金时间播放。在电视台进行节水知识讲座。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开辟节水宣传教育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节水先进典型,对各种浪费水的现象和行为予以曝光。
2.宣传我市节水的成就。将我市的节水成就在全市18个区县作巡回展出。
3.以区县为单位,举办大型的节水宣传咨询活动。各区县选择5个以上的街道或居委会,深入居民小区入户宣传。组织节水宣传车,沿路巡回宣传。
4.发放节水宣传品。计划印制宣传品25万套。由区县政府组织向辖区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居委会发放。由天津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市节水办”)组织向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
5.在市区主要路段悬挂节水宣传布标100幅,在固定公益广告栏张贴节水宣传画1000张。各区县政府也应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节水的公益宣传。
6.组织100所大、中、小学开展节水宣传月(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节水展览、节水主题报告会、节水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广大学生的节水意识。